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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新规施行2天引热议 专家:快递企业应积极应对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

2024-03-04 14:22:41来源:央广网 编辑:佚名 点击量:390815

新修订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快递新规”)自3月1日施行以来,实施效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
其中,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,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,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”的规定成为讨论的焦点。

据多家媒体报道,有消费者反映,快递新规生效后,仍然存在快递员不通知就直接将快递投至驿站;也有快递员表示,如果每一个快件都打电话通知或是送货上门,当快递数量过大时,很难按时完成派件任务。

出现上述矛盾的症结是什么?快递新规在施行过程中如何兼顾快递派送效率和服务?如何同时保障快递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?快递新规的施行从长远看将给行业带来哪些影响?

“矛盾点就是有部分快递公司总部没有充分地准备和应对。”物流行业专家赵小敏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指出,对于快递新规施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,不应将责任推到快递员和快递网点,更不能把矛盾转移至快递员和消费者之间。

对于此次快递新规中引发多方关注的快递服务条款,赵小敏指出,“这并非首次提出,早在2018年实施的《快递暂行条例》就有相关规定;从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自2022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到如今正式施行,已有两年多的时间,期间给了快递公司充足的时间来准备。”

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快递暂行条例》明确规定,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,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。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。

根据此次新修订的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,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、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、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、抛扔快件、踩踏快件的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,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从消费者反馈来看,直接将快递投放驿站的确存在诸多不便,比如在遇到大件商品或恶劣天气的情况下,消费者普遍希望能送货上门。同时,对于快递员来说,让快递员打电话通知每一个收件人,在其承担的快递派送数量过大时,对派件效率有所影响。

“快递公司总部应该坚决兜底、承担责任,比如通过智能电联等技术手段提升效率,而不应该让快递员和网点来承担这部分派送成本。”赵小敏指出,“快递公司总部如果把责任推给网点和快递员,简单通过罚款来提升快递效率,那最终将因小失大,导致品牌失去市场竞争力,把市场让给竞争对手。”

从长远来看,赵小敏指出,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快递新规的实施旨在推动快递行业从市场定位、商业模式、绿色发展、社保体系等多方面实现提升。

“未来在快递新规实施推进过程中,还涉及快递企业与电商平台之间合作条款的变动,包邮机制、快递企业价格体系等都需要有所调整,面对这些变化,需要快递公司充分准备、积极应对。”赵小敏指出,“快递行业正处在加速竞争洗牌的过程中,其中一定会有快递企业率先打破现有局面,我们呼吁快递企业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,真正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”(记者 黄昂瑾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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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赵亚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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